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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董新红、吴淑霞老师被聘任为第六届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参加培训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12 [来源]: [浏览次数]:

7月10日,烟台仲裁委员会在毓璜顶宾馆一楼多功能厅现场颁发聘书,并为102名仲裁员举办了第六届仲裁员培训大会,此次我院法学专业老师董新红、吴淑霞被烟台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六届仲裁员,并参加了培训。

上午,在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主任主持下,与会人员听取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博士关于“如何提高仲裁程序的有效性”讲座,对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下午听取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王春阁博士关于“仲裁裁决书的写作及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环境下的仲裁解决途径探讨的讲座,”在培训最后于主任对仲裁员履职要遵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执业纪律等提出具体的要求。

此次法学专业两名教师被聘任为烟台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是文法系法学专业一贯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加强行业协作的结果,也是继连续两年与烟台仲裁委合作举办了真实庭审进课堂、仲裁员行业专家进课堂等合作后在自有教师双师师资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成果,也为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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