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5-06-07 09:5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文化素养,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为扎实的语言文学基本功和专业实践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及创新精神,能在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科研机关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字工作、文化教育及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与之相关的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比较扎实的语言文字的基本功,能够系统地掌握从事中文教学、应用和研究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2、初步掌握中文学科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比较敏锐地发现和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基本懂得如何处理相关信息并展开研究,具备撰写有个人见解、达到一定水平的科研论文的能力。
3、在教学和各项社会活动中,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能规范地使用汉语言文字,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能比较顺利地阅读专业外文书籍,比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达到规定的等级。
5、具有职业迁移的智能基础和自我发展的潜在能力。经过短时间培训学习或实践,基本上能适应职业岗位和社会角色转换的需要。
6、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追求新知的热情,具备终身学习的良好基础。
三、主干学科
汉语言文学
四、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写作、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文化史、外国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比较文学、中国古代文论、美学概论、实用文体写作、教育学、心理学、普通逻辑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社会实践、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六、修业年限及学分要求
修业年限:四年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52.5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基础课34.5学分,学科基础课24学分,专业核心课46学分,选修课20学分,实践教学课18学分(不含课内实验学分), 素质拓展课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学位
八、相近专业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
九、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比例:
1.课程总学时3132学时(152.5学分),其中必修课2812学时(132.5学分),占89.8%;选修课320学时(20学分),占10.2%。理论教学课程学时2378(128.5学分),实践教学课程学时744(24学分)。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8学分。
3.本专业总学分152.5学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24,占15.7%。
十、毕业标准与要求
1.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十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十二、专业指导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表
十三、分学期课程进程表
十四、说明:
1. 《形势与政策》课程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学期和学时数进行组织,主要以报告、讲座等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基础教学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学生成绩的记录和管理,由于分多个学期进行,其组织管理等工作量按照有关规定计算;
2.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课程由招生就业部负责管理;
3. 《就业指导》课程由各系负责和招生就业部共同完成,招生就业部负责成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