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明,男,1966年出生, 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0年被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授予“首批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荣誉称号。黄伟明教授出版了《死缓制度的当代价值》专著,发表了《犯罪梯度设计》、《理论比较中的“平台”意识构建——犯罪论体系的可比性探讨》等30余篇论文。主持完成了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