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1.通过征文比赛活跃文法系的文化氛围,激励和培养学生的写作热情,锻炼学生的写作能力。
2.通过征文比赛选拔优秀作品和写作俊秀,培养有写作能力、表达能力、论辩能力的优秀人才。
3.通过征文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4.征文活动每年3--6月举办一届,形成定制,以凸显人文艺术专业群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二、活动对象:
文法系中文、新闻、法学专业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日至5月20日
2016年5月下旬进行评审
2016年6月中旬进行颁奖
四、征文要求:
1.来稿主题不限,形式自由,文学作品、网络评论、实用公文、调研报告、读书报告、书评、新闻评论、采访报导、社会热点剖析、法律文书、案例分析等与中文、法学、新闻专业相关的方式。
2.内容主旨积极向上。
3.征文题目自拟。
4.字数不少于1000字。
5.可以独立参加,也可以联合参加。
6.所有参赛文章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予以处理。
五、报名方式:
请参加征文比赛的同学准备打印稿3份,于4月20日前交至一教四楼文法系团总支办公室(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可以以班级为单位,也可以亲自交稿。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f_zhengwen@163.com。
六、征文评审表彰
1.评选:成立中文、新闻、法学三个评审小组,各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及两名骨干教师组成,进行匿名评比。
2.奖项:本届征文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特别突出者可定为特等奖。
3.奖励: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具体的评选办法及标准见《征文比赛评选和奖励办法》
征文比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征文。
2.作品内容符合征文的宗旨和要求。
3.属作者原创文章。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入围。
三、评选程序
1.成立中文、新闻、法学三个评审小组,各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及两名骨干教师组成。
2.征文统一编号,评选全程匿名处理。
3.评选过程分为初评、终评两个环节。初评由三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各自打分,依据平均分数选拔出各组前十名;终评由评委对选拔出的文章再次评审,确定最终的奖项。特别突出者,可评为特等奖,特等奖宁缺毋滥。
四、征文评分标准
1.主题(15分)
主题鲜明,立意深刻,中心突出,契合主题。
2.内容(35分)
内容真实,健康向上,有感而发,不空发议论,真挚感人,能引起读者共鸣。
3.结构(30分)
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语言(20分)
文通句畅,生动形象,用词准确,可读性强。
5.有抄袭嫌疑的,经多数评委一致确认后取消比赛资格,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