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法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15 [来源]: [浏览次数]:

贯彻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务部工作安排,文法系以教研室为单位,各专业任课老师认真研讨,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一,将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人文社科专业群建设、重点课程模块化建设、学生应用能力培养、社会对大学教育的需求紧密结合。

第二,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行业进课堂紧密结合,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的共享利用。

第三,将学生人文素养培养、道德品行培养、职业责任培养和传统文化传承、校园文化建设、党建学工活动紧密结合,实现以职业胜任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第四,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学改革、质量提升紧密结合,做到授课教师、管理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全员参与教学活动的局面。

第五,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征询全体教师、行业专家、优秀学生、社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参阅其他同类学校的经验。

二、各专业围绕下述方面进行重点改革

第一,本专业应重点建设哪些课程?怎样建设?如何在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中体现?

第二,取消哪些过时、淘汰、学生不选或少选、过于理论化而不适应时代需求的课程?

第三,新开设哪些适合社会需求、能体现职业胜任力培养的课程?包括课程的准确名称、性质(必修、选修或公共课)、课时、开课时间在哪个学期。

第四,开设哪些纯实践类课程?或一门课程中理论授课和技能培训所占的比重(如写作、阅读、摄影、采编、部门法、诉讼法类课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己训练所占的比重。举例:34课时课程,可设定为16+8),要求文科实践类课程占20%,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怎样体现?

第五,跨专业、跨学科开设哪些融通性课程?包括我系可给其他系提供的课程,以及需要其他系提供我系的共性技能和素质培养课程,特别是与建筑系艺术专业的融通课程。

第六,行业进课堂课程、双师型课程怎样开设?

第七,学校缩减了英语课程学分和学时数(从16减为12学分),我系怎样加强英语训练,如是否开设“法律英语”课?个别课程的名称调整,如学校开设心理学课程,我系的社会心理学课怎样相应调整?

上述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请各位教师每人都参与其中,各专业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深入细致的讨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在4月底完成,请提前做充分调研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