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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的倡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的倡议

各单位及全院师生: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响应烟台市文明委“为文明点赞,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主题活动,配合烟台市2017年“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迎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现向全院师生发出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的倡议。

一、倡导遵守文明的交通秩序

驾驶机动车辆不做闯红灯、轧实线、逆向行驶、乱用灯光、乱鸣笛、乱变道、不避让行人、违规停放、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车窗抛物等违章不文明行为。

非机动车辆不做闯红灯、乱穿马路、越线停车、骑车载人、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

行人不做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不排队乘车等不文明行为。

二、倡导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在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不做带餐进入、穿拖鞋进入、大声喧哗、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在餐厅、宿舍、运动场等校内场所和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规划展示馆、医院、宾馆、饭店、各类服务大厅、办公场所、商场超市等校外场所不做乱刻乱画、破坏景区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衣冠不整、不自觉排队、在禁烟区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三、倡导营造优美的公共环境

在校园及周边不做随意张贴广告、散发传单、违规占用绿地、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努力维护校园文化体育设施。

在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各类户外和室内公共场所,不做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扔杂物、随地大小便、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四、倡导养成优良的生活方式。

学生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做到明礼诚信、谦虚谨慎。提倡文明用语、不讲脏话,与他人交流语言得体、举止文明,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教师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当好课堂第一责任人。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全院师生应积极响应号召,讲文明语、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各单位应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落实好此次“文明出行”活动。有关单位应重点加强对师生关注度较高的校门口师生横穿马路、校内广告乱张贴、带餐进教室、学生宿舍吸烟等不文明现象的劝止引导工作;各学生组织积极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让我们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比态度,比效率,看作风,看效果,切实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共同在2017年“质量效率年”的实践中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营造崭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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