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校友,各团支部:
凝聚十五正能量,成就潮实新辉煌!为迎接母校十五周年校庆,为了传递母校问候,弘扬母校精神,凝聚校友力量。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院团委举办“追寻校友足迹,弘扬文经精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利用暑期时间走访家乡省市的校友。
一、活动宗旨
此次活动为收集校友对母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更便利的机会,同时搭建学校、学生与校友沟通的平台,为在校生树立奋斗的榜样,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学生在实践中开阔眼界、接受锻炼、提高素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与走访地区
1. 活动时间:2018年7月28日-8月20日
2. 走访地区:利用暑假时间走访校友,重点考虑参与学生所在的省市
三、参加对象及报名方式
1.此次活动面向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体学生
2.报名形式分为个人和团体报名,队名自拟。
四、走访校友活动主要内容
1.带去母校对校友的问候;
2.采访各地校友,收集各行各业校友信息,并撰写采访稿;
3.社会实践开始前,为了使采访更具针对性,同学们事先做足功课,将采访对象的基本信息熟稔于心,准备有针对性的采访问题,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同时进行采访活动。
4.征集校友们对母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征集校友对母校十五周年校庆的祝福(视频形式祝福或书面形式祝福语)。
五、活动要求
1.寻访活动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应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开展申报和总结等工作。校友是高校办学的宝贵资源,是学校联系社会的桥梁和纽带。校友走上工作岗位后的成长经历、创业历程、成功经验、人生感悟等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生动教材和重要内容。
2.为保证寻访校友活动的有效开展,希望各系能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与。在寻访校友团队活动开展前,请参与寻访校友活动的团队或个人所属系和指导教师向各团队或个人推荐热心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校友,作为寻访活动的“资料库”,并提前与寻访的校友联系,取得校友支持,帮助寻访校友团队有效开展寻访活动。
3.此项活动不仅是联系校友,联络感情的纽带,而且是宣传学校,展现学生风采的良好平台。实践队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组织纪律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并有一定的交际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顺利的完成访谈任务。
4.寻访活动可围绕校友的成长经历、创业历程、成功经验、人生感悟等,采用访谈、调查问卷、走访、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实践成果形式可以为报告文学、人物通讯、个人专访、事迹简介等。材料力求全面详细,思路清晰,真实感人,尤其要对校友的基本情况(毕业时间、专业、个人特点、个人成就、成长过程等)进行详细叙述,字数1500-3000字左右。
5.报名方式为个人参加者,要求收集信息5条以上;报名方式为团体参加者,要求收集信息15条以上,收集校友信息完整度为80%以上则视为有效信息,要求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6.寻访结束后,寻访志愿队应认真整理寻访材料,总结材料统一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及格式填写。
六、提交材料
(一)报名材料
1.团队策划书、申报表;
2.表格填写完成后,纸质版表格提交至院团委值班处,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科技实践部邮箱;
3.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
(二)总结汇报材料
1.书写《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2.专访校友的生活工作照片4张,寻访及参观过程的活动照片若干张,要求为1M以上高清原图;
3.征集十五周年校庆祝福视频一份,要求为MP4格式。
4. 以上材料电子版整理为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所属系+团队(个人)名称”,发送至:ytwkjb@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院团委值班处;以上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6日。
七、活动评审、总结和表彰
因考虑到“追寻校友足迹,弘扬文经精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特殊性,活动的评审由院团委和院领导组织评审,并对结果做统一解释,实践活动材料和个人总结评比,则统一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八、其他说明
(一)经费说明
寻访校友团队在寻访活动结束后,统一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的评审要求开展团队经费申报。院团委组织评审后,将结合评审结果确定重点资助团队并给予经费资助。
(二)寻访校友团队活动期间的介绍信,由团委统一为寻访校友团队提供,院团委完成单位公章加盖。
(三)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6日。
九、注意事项
(一)请各系高度重视此次“追寻校友足迹,弘扬文经精神”寻访校友活动,加强宣传,认真指导,加强参与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寻访活动实践期间,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寻访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防盗、防骗意识,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有疑惑的工作或突发情况的,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报告。
(三)请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务必注意形象,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向校友展示个人良好素质和学校良好形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团委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