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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公告】转发烟大文经院字[2019]29号《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烟大文经院字[2019]29号



关于表彰奖励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201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键之年,也是文经学院建院15周年。文经学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改革,加强内涵,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工作主题,以“文化建设年”为抓手,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积极进取,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牵头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2018年度各项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团体奖:

1、“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奖”6个(每单位奖金5000元)

管理系、外国语言文学系、会计系、教务部、人事部、学院办公室

2、“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3个(每单位奖金3000元)

会计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

3、“教学创新先进集体”3个(每单位奖金3000元)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会计系、机电工程系

4、“党建及学生工作先进集体”3个(每单位奖金3000元)

管理系、中文与法律系、会计系

二、先进个人奖:(排名不分先后,“突出贡献奖”奖金3000元,其他奖项每人奖金2000元)

1、“突出贡献奖”1名

孙继亮

2、“教学创新奖”3名

乔雨、姜艳艳、姜倩倩

3、“优秀教师奖”10名

张静、姜齐永、王焕珍、耿雅慧、金琳、张俊、王亚平、

郑秀丽、林小莉、杨静

4、“优秀辅导员奖”5名

纪靖欣、祝箐、卜小凡、柳嘉靖、辛佩恕

5、“优秀班主任奖” 10名

邵菊欣、李思璇、荆蕾、许月华、李晓旦、董瀚文、包微、徐雪峰、高娜、张筱青

6、“先进工作者”18名

龙超、邓之增、徐楠、韩平、孙嘉珺、王璘、陈梦玥、章琦、

邹斌、 褚亮辉、于丽方、赵彬、马衍忠、李静、刘宜鑫、赵丽华、刘玲、韩明月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